熱邪




熱邪

在臨床辨證治療中,凡辨證為寒性病證,通常要使用散寒、祛寒或溫通法治療。

具體運用則視寒邪侵犯部位和陽氣受損程度而有所不同。
如寒邪束表,用辛溫解表的方法和藥物;寒傷經絡,用溫經散寒的方法和藥物;寒邪直中,則用溫中祛寒,或溫腎祛寒的方法和藥物。

炎烈而具有壞性的熱邪

熱為夏季主氣。
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說,「陽勝則熱」,熱是陽氣盛的表現。
熱邪引起的病證,稱為熱證。

溫、熱、火三者,都屬陽邪,故溫、熱、火常混稱,但又有差別。
溫為熱之漸,火為熱之極,這是病邪在程度上的差別。
從形象而言,則熱無形,而火為有形可見。

臨床症狀

外感溫熱多表現為全身性的陽熱亢盛症狀,如發熱(常可致高熱)、口渴、大汗、脈洪大等。
火多表現為某一臟腑的功能亢進,並有燔灼炎上、動血及易致腫瘍的特性。

《內經》所說的六淫之火邪,實際上就是熱邪,即外感溫熱病邪。
而內生的火,則是體內陽氣盛的表現。
火可由風、寒、暑、濕、燥邪轉化而來,稱五氣化火,也可由情志因素,喜、怒、思、憂、恐在一定條件下化火,稱五志化火,或由痰、瘀等病邪郁滯而成。
《內經》所論的火,有生理和病理之分。
《素問·陰陽應象大論》說,「壯火食氣」,「少火生氣」。
壯火是病理之火,為陽熱亢盛的表現,屬實邪、實火。
少火是生理之火,指人體內有溫煦推動作用的陽氣,如心陽、腎陽等。
心陽又稱君火,腎陽又稱命門之火或相火。
相火與君火相對而言,二火相合,以溫養臟腑,推動臟腑的功能活動。

一般認為,相火的根源是命門,而寄於肝、膽、膀胱、三焦等臟腑內。
若心火亢盛,相火妄動,則又屬壯火;由陰精虧損而致的陽熱亢盛,則屬於虛火。

熱(火)邪的性質及致病特點


1.熱易化火上炎
火、熱、溫均為陽邪,熱(溫)為火之漸,火為溫、熱之極,故溫、熱邪氣亢盛,易化火上炎,臨床表現為發熱、心煩、口渴、汗出等陽熱亢盛的症狀。
熱盛化火,火性炎上,又可見面紅目赤,舌質紅,或口舌生瘡,或牙齦腫痛等。
故《素問·至真要大論》說:「諸逆衝上,皆屬於火。」若火熱擾亂心神,還可見心煩、失眠、狂躁妄動,或見神昏譫語等。
《素問·至真要大論》又說:「諸躁狂越,皆屬於火。」

2.熱易傷津耗氣
陽熱亢盛,迫津外泄,常見大汗出,並見口乾渴、小便短赤等津液耗傷的症狀。
故《素問·舉痛論》說:「炅則腠理開,榮衛通,汗大泄,故氣泄。」氣依附津液而存在,故汗多則氣隨汗泄。

又《素問-陰陽應象大論》說:「壯火食氣,氣食少火。
壯火散氣,少火生氣。」這說明正常的生理之火(少火)能夠生氣,而過亢的壯火則會耗傷人體的元氣。
故感受熱(火)病邪,除發熱、汗出外,又常見神疲乏力、少氣等氣虛的症狀。